黑龙江省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 2017-09-29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20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近期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17年8月15日至8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按照30%比例随机人工抽查各地区和省直部门政府网站190家,合格政府网站184家,不合格政府网站6家,总体合格率96.8%。政府网站整体抽查合格率环比上涨0.6个百分点。截至2017年9月15日,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网站共1580家,临时和永久下线网站946家,目前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为634家。

  (二)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效明显。2017年,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县(区)、市政府部门网站、乡镇(街道)网站等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截至9月15日,全省已有776家基层政府网站完成关停并转,116个县、区实现"一县一门户"的建设目标。

  (三)网站纠错留言办理及时。截至9月15日,正常运行的634家政府网站已完成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省政府网站问题96条。有关网站主管部门均进行了办理、审核、反馈,办结率100%。

  (四)加大问责力度。第二季度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了我省2家不合格网站,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严肃查处。目前,省监察厅正在核定给予问题网站的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相应处分。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地区建网管网机制落实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未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和承办部门职责,日常巡检和季度抽查的力度不够。2017年第三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开展的全省政府网站季度抽查中发现,齐齐哈尔市农业信息网未按文件要求及时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

  (二)部分网站不更新问题有所反弹。“僵尸”、“睡眠”等问题仍然存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不健全,应付差事突击发布。鸡西市交通运输局网站首页栏目长期不更新,黑河市水务局网站在本次抽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应付检查情况较为严重。

  (三)办事服务功能亟待完善。部分网站办事服务信息不准确,甚至存在服务不可用等现象。佳木斯市向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众服务存在多个空白栏目,服务不实用问题较为严重。

  (四)个别省直部门未开设政府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省级政府部门要根据需要开设本单位政府网站。目前,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外,其余省直部门均已开设本部门政府网站。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建网管网职责。各市(地)、各部门办公室(厅)和政府网站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业务指导和办网职责,持之以恒地推行“常态化监管、一对一指导、栏目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夯实政府网站质量,杜绝应付检查问题反弹,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第四季度开始,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人民政府,省农垦总局要对本地区(部门)内所有政府网站每季度开展一次深度检查。将检查情况表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并于每季度末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季度检查结果,曝光不合格网站名单,公布问题网站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省政府办公厅每季度将按照不低于30%比例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政府网站的办事服务实用性将纳入每季度的检查重点。

  (二)切实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功能。政府门户网站和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还应加强政务服务功能建设,规范办事服务入口,编制在线服务资源清单,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确保指南内容准确无误、线上线下标准一致。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反馈等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若提供的回复内容出现敷衍推诿、答非所问等情况,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要予以退回并积极沟通,督促相关单位重新回复。

  (三)切实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政府网站质量水平。全省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均要在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使用规范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加强网站链接管理,规范内部链接和外部链接,确保所有链接有效可用,避免出现"错链"、"断链"。所有政府网站不得链接商业网站,严禁刊登商业广告。

  (四)切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省直部门要按照"一个部门一家政府网站"的建设要求,尽快完成二级机构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工作,以频道或栏目形式展现。深化信息内容整合,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监测,确保下级单位做好整合迁移后的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规范性,严格做好整合网站内容迁移、公告和基本信息变更报备工作,对已下线网站进行"回头看",杜绝出现"擅自下线"、"只下线不迁移内容"等问题。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有关市级政府办公室要督促问题网站管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防止新问题发生,并做好工作指导和检查复核。整改情况于2017年9月30日前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人:马春光,电话0451-82601855,传真:0451-82637638)。

  附件:

  1、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抽查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2、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抽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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