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新华社 2017-07-22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日前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切实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历经多年开发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与此同时,长江流域整体性保护不足,污染物排放量大,部分区域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等因素导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赵英民说,规划确立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从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严格水资源保护三个方面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强化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实现江湖和谐、人水和谐。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系统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水生生物及特有鱼类的保护,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建立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坚持点源、面源和流动源综合防治策略,突出抓好良好水体保护和严重污染水体治理,强化总磷污染控制,切实维护和改善长江水质。特别是要切实加大长江经济带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
——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
——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
为保障规划任务的落实,规划提出水资源优化调配、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6大工程18类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以大工程带动大保护。
赵英民认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需要各级综合统筹协调和整体谋划。区域间协调联动的关键点在于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建立流域间/区域间联防共治机制,共同制定保护规划和治理方案,形成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记者 高敬 胡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