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购销非法疫苗者25日前须主动报告

人民日报 2016-03-21

人民日报北京3月20日电 为彻底查清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日要求,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药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逾期不报的,依法从严惩处。

20日,各地食药监管等部门继续开展排查。江西省食药监局20日督促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核查涉案人员信息,建立日报制度。辽宁沈阳市食药监局20日上午联合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针对4名涉案嫌疑人员和协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截至20日下午,青岛市食药监局开展拉网式排查,并会同卫生部门突击检查,暂未发现经营和使用涉案疫苗问题。云南省疾控中心20日全面自查,确认自2010年至今,各疫苗供应单位采购、配送的疫苗均为正规途径采购储运。广东、安徽等地正联系调取数据、开展核查。甘肃卫计委要求辖区内所有开展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的单位将近5年内有关购销资料整理归档,积极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排查。浙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对全省各级疾控中心、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和相关疫苗经营企业进行排查,目前未发现非法疫苗流入浙江省疾控系统和基层预防接种单位。(记者 金正波 辛阳 潘俊强 魏本茂 李茂颖 邓圩 叶琦 方敏 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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