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回应关切 | 关于棚改、楼市、住房公积金……住建部部长这样说

新华网 2016-03-15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陆克华、副部长倪虹就“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新华社记者 李鑫 摄

中国房地产市场销售企稳回升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表示,现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有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销售企稳回升。2014年,销售面积、销售额都是双双下降的,其中销售面积下降了7.6%,销售额下降了6.3%。去年销售逐月回升,到年底销售面积增长了6.5%,销售额增长了14.4%。今年1—2月份仍然保持了这个势头,所以我们作出一个判断,就是销售企稳回升。

二是分化严重,而且日趋严重。一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情况大不一样,这就给我们调控带来了挑战,也是重大的课题。

三是库存严重。去年年底库存达到了7.1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了15.6%;今年1—2月份库存又达到了7.39亿平方米,增速达到了15.7%。当然,库存主要集中在三四线城市。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正在起草

陈政高表示,根据中央的要求,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充分调研,反复征求了意见,起草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整个工作还在进程当中。

“十三五”棚改任务依然艰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说,“十三五”的棚改任务依然艰巨:一方面,“十三五”期间棚户区改造的“硬骨头”项目越来越多,征收拆迁的难度也会更大;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速放缓,配套资金的难度也会增加。

稳定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房价

陈政高表示,现在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稳定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的房价。春节后一线城市房价发生了很大变化,上涨过快。一线城市都主动履行了调控的主体责任,采取了很多措施和办法:一是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实行严格的税收和金融政策;二是增加土地供应,而且公布于众,稳定预期;三是增加中小套型的供应数量,特别是搞好保障性供应建设;四是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主动发声,引导舆论。

陈政高说,我们除了要做好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的房价稳定工作以外,还要抓好价格的监测,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回应中国楼市是否会像日本一样崩盘

在回应中国的楼市可能也会像当时的日本一样发生崩盘这一问题时,陈政高表示,围绕这个问题,我请教过一些专家。我要说的是:

第一,时代不同。日本发生的事情是在20年、30年以前的事情,背景、政治、经济条件和今天都大不一样,甚至是完全不一样了。

第二,国情不同。中国和日本的城镇化水平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宏观调控的措施也不同。因此不能相提并论。

农民工在城镇购房潜力很大

陈政高说,我对农民工进城购房有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当然这个满足也不单纯是购房,还包括租房。鼓励引导农民工进城购房是在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

第二点,鼓励引导农民工进城购房有助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第三点,农民工购房是自身的需要,有利于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创业。因为只有安居才能乐业,有利于农民工的家庭幸福,有了房子,妻子、小孩甚至老人就可以团聚。我走访过一些农民工在城市的家庭,分享了他们的天伦之乐。我到一些地方搞过调研,现在一些中小城市农民工的购房占整个购房总量的30%左右,在县城占到了50%,甚至更高。所以我说,农民工在城镇购房潜力是很大的。

将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说,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提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意见。去年11月—12月,国务院法制办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到的意见一共800多条,大概是个五方面:一是缴存的比例问题。怎么样限高,怎么样保低,以体现缴存的公平。二是缴存的范围。到底适应哪些群体的问题,包括刚才提到的有一些群体该不该纳入进来,提高他们在购房时的支付能力,比如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在征求意见当中提到了这个问题。三是在提取、贷款方面要有改进。四是关于保值增值的问题,公积金是个人的钱,怎么保值增值要明确。五是管理的透明、监管的到位问题。相关的修改、上报等方面的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关于农民工、个体工商户是否纳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问题,因为《条例》正在修订过程中,还没有正式出台,现在还不能说是否能够纳入《条例》当中。

将专项整顿房地产中介机构

陆克华表示,住建部已经决定今年要开展一次专项的规范和整顿,大体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一,要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的发布。刚才您提到通过虚假信息,隐瞒房屋抵押的状况、查封的状况来误导或者欺骗消费者,要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要求提供准确、全面、真实、及时的房源信息。

二,全面推进房地产转让合同的网签。通过网签制度的实施有效防止一房多卖、一女二嫁的问题。

三,切实加强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防止中介机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人的交易资金,保证资金安全。

四,强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在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备案管理后,房地产中介机构才能获得网签、房源核验等相关权限。

五,加强中介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对那些违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比如诱导或者协助当事人通过提供伪造的书面材料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六,要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将不良的、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纳入系统中,形成黑名单,建立一个失信惩戒机制,提醒广大的购房消费者审慎地选择中介机构。

七,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的监督检查力度。比如,采用巡回检查、合同抽查、受理群众投诉等方式,及时采取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约束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行为。

相关新闻

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