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着力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贵州日报 2016-03-10
3月9日,贵州省经信委、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贵州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N”系列配套文件之一。
《方案》提出,通过将大工业企业综合用电价格由当前的每千瓦时0.56元降低到0.44元,促进重点企业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今年大工业用电增加约87亿千瓦时,带动工业保持快速增长。着力打通煤-电-用产业链,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构建成本“洼地”,形成集聚企业和要素的“高地”,助推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通过运用市场规则和手段,放开发电计划,在发电侧和用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和推进降低用电成本,形成保持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长效运行机制。在输配环节和市场交易环节,通过国家审定降低输配电价,以及水电企业与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和水电发电权交易,实现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下降约0.12元/千瓦时。
《方案》明确,将以降用电成本为具体举措,大力支持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以大健康为目标的医药养生产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使用电价格降至0.46元/千瓦时左右,其中大型数据中心用电价格降至0.35元/千瓦时;支持贵州省具有资源优势、产业链长、用电量大的有色、化工、冶金等支柱产业实现当前稳增长、长远调结构促转型;支持符合交易条件的园区企业和新投项目,吸引更多优质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实现集聚发展;支持列入“百企引进”、“千企改造”、“双培育”的企业加快提质增效。2016年,还将对报装容量为1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降电价政策全覆盖。
《方案》明确,将实行严格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准入门槛。用电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贵州省产业政策要求,环保达标,能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标准。淘汰工艺、落后产能、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参与市场竞争的发电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环保设施必须投运,符合国家和贵州省环保政策要求。优先支持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低消耗发电机组参加市场竞争。此外,还明确了将电价政策与转型升级联动推进、鼓励产业链利益联动、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建立发电侧利益平衡机制、加强重点企业运行情况监测等工作措施。
《方案》明确,由贵州省经信委负责组织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签订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组织开展发电权交易,对列入“千企改造”、“双培育”、电子信息、医药产业的企业进行认定,监督企业实施转型升级计划。贵州电网公司负责执行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的电费结算,执行年度电力调度计划,制定水电与火电发电权交易方案等。各发电集团负责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等。各市(州)政府负责组织企业生产,解决企业重启资金、周转资金等问题。(记者 陈毓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