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累计下拨3.57亿元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陕西日报 2016-02-04

2月2日,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陕西省已累计下拨救灾款3.57亿元,用于灾后重建和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2015年,陕西省发生洪涝、干旱、滑坡等6类自然灾害311次,灾害涉及10个市(区)100个县(区、市)1001个乡镇。灾害共造成586.32万人次受灾,103人因灾死亡和失踪,紧急转移安置9.07万人次;农作物受灾921.96千公顷,绝收147.33千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多间,一般损坏房屋2万多间,直接经济损失72.77亿元。

为切实保障冬春期间全省受灾群众生活,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已累计下拨救灾款3.57亿元,其中对于因灾倒损农房较为集中的汉中市,省政府先后紧急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四级和三级响应,并下拨重建和修缮补助资金3000万元,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同时提高补助标准,减轻受灾农户重建压力。为做到精准施救,省民政厅接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及早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防范和救助标准,并派出工作组对全省市县冬春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截至去年12月,陕西省列支的2000万元、5万多床棉被、3万多套棉衣裤和市、县本级冬春配套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记者 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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