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成为全国首个全域旅游创建省

海南日报 2016-02-01

聚焦全国旅游工作会议
海南成为全国首个全域旅游创建省

        2016年我国将开展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其中海南省被确定为首个全域旅游创建省,将享受到国家旅游局推出的多项支持措施,这是记者1月30日从在海口举行的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谈到2016年全国旅游重点工作时表示,2016年我国旅游要变革发展模式,创新旅游发展战略,推动我国旅游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李金早指出,在我国旅游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是建景点、景区、饭店、宾馆。然而旅游业发展到现在,已经到了全民旅游和个人游、自驾游为主的全新阶段,传统的景点旅游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大旅游发展的需要。在“景点旅游”模式下,封闭的景点景区建设、经营与社会是割裂的、孤立的,有的甚至是冲突的,造成景点内外“两重天”,而“全域旅游”就是要改变这种格局。“全域旅游”是空间全景化的系统旅游,是跳出传统旅游谋划现代旅游、跳出小旅游谋划大旅游。

  经初步研究,今年国家旅游局将在全国确定10%的市州、20%的县区开展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确定海南省作为首个全域旅游创建省。据了解,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原则上为2-3年。从明年开始,国家旅游局组织验收并公布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优先组织验收的创建单位需符合四项基本标准,一是旅游对当地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达到要求;二是建立了旅游综合管理和执法体系;三是厕所革命及公共服务建设成效明显;四是建成旅游数据中心。

  成为全域旅游创建省以后,海南省将享受到国家旅游局推出的八项支持措施,包括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及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范围,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重点联系区域。

  名词解释

  “全域旅游”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记者 许春媚 杨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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