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11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云南日报 2016-01-10

记者从云南省卫计委获悉,截至2015年12月1日,全省116个县市(不含昆明)、211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启动综合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015年,云南省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能力提升等为重点全面启动改革。2016年,所有县(市)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持续推进各项重点改革。到2017年,全省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西医协调发展,多元办医格局基本形成。

今后,县级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基本建立,财政投入得到持续保障和稳定增加,医院收入结构趋于合理,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与其薪酬待遇得到相应体现;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耗材、设备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持续健康运行,科学有效的医保支付制度基本建立,相互衔接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健全;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健康水平逐步提高。(记者 陈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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