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实行“五个一律” 清除“奇葩证明”
贵州政务服务 2018-01-03
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通知》,针对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依法规范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精简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让群众办事更顺畅、更便捷、更高效。
此次“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合法、合理、精简、便民、共享五大要求开展,旨在向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专项行动内容按照“五个‘一律’”原则开展: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乡镇(街道)实体政务大厅、村(居)便民服务站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部门推卸责任、转嫁矛盾的证明,一律取消;凡能够通过当事人已有材料、有效证照核实或办事单位可自行核实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能通过有效证照证明国籍、户籍身份、亲属关系、民族成分、婚姻状况、不动产权属等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对办理结果无实质性影响、可通过部门内部调查、咨询其他部门办理的材料,一律取消;凡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部门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凡由政府部门制发的证照批文,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共享核验,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