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决定对137家进口食品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

新华社 2017-12-28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27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决定对137家进口食品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

质检总局称,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已有137家企业出现不良记录,达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条件,其中进口商48家、境外生产企业47家、境外出口商42家。

为保障进口食品安全,进一步落实进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质检总局决定对上述137家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被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提高进口食品质量,待满足《细则》规定的“解除风险预警条件”后,可按规定从名单中撤除。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质检总局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6年,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批次不合格率由不到4%上升至近10%,呈逐年升高趋势。(记者 王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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