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三个“全覆盖”
新华社 2017-12-27
新华社西安12月26日电 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陕西省已在全省建立和完善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学生资助政策各个学段、公办民办、资助项目三个“全覆盖”;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
据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目前,陕西省、市、县(区)、学校等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实现了组织机构全覆盖。全省107个县(区)全部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从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办公面积、资助中心选址等方面开展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了陕西88所高校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对帮扶”工作。
针对特困学生,陕西省开展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工作,按照“坚持特困学生认定标准,全程全部资助”的原则,建立了特困学生资助制度,全方位做好特困生资助工作。
此外,陕西省还建立了教育脱贫精准资助信息系统。对在陕西地方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的大学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8000元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记者 许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