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出台文件规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

新华社 2017-12-19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和全国工商联18日对外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从完善经营管理体系等五方面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进行引导和规范。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说,近年来,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在带动相关产品、技术、服务出口,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但同时,部分企业境外投资也出现了违规经营、盲目决策、恶性竞争、忽视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问题。编制《规范》的目的是帮助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活动中认识风险、防范风险、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同时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主要从五个方面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引导和规范:一是完善经营管理体系。民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决策、授权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二是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民营企业及其境外分支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内外相关手续,开展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三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热心公益事业,增进文化交流,树立服务社会的良好企业形象。四是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倡导民营企业提高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遵守东道国环保法规,履行环保责任和相关法律义务。五是加强境外风险防控。民营企业要加强全面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境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事故处理。

孟玮还介绍,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陈炜伟 杨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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