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全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经济日报 2017-12-17
在国新办12月1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表示,将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扶持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批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同时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的支持,初步计划明年培养100万名以上新型职业农民。
叶贞琴认为,与成熟的工商业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面临较大的制约,一是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不足,二是农业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三是融资供需对接还不顺畅。针对以上制约,今年5月份中办、国办专门出台了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文件,提出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日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更有针对性、含金量更高的政策措施,是对文件的细化和落实。我国将在园区建设、涉农信贷、农业保险3方面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园区建设。在今年已经批准创建4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础上,2018年再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择优支持一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农业部将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到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农机装备租赁等新产业新业态。
开展信贷支农行动。综合运用税收、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继续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快向市县延伸,2018年争取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要求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余额占总担保规模比重达到70%以上。
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继续做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试点,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作物农业保险试点,推动保障水平覆盖全部生产成本。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降低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生产风险。
截至2016年底,全国纳入农业部门名录的家庭农场44.5万户,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79.4万家,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万个,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15万个,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引领作用。(记者 乔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