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残疾人日 | 这些暖政和服务请收下
中国政府网 2017-12-03
2017年12月3日是第26个国际残疾人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暖政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全社会也在不断努力。残疾人可享受哪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如何申请康复服务?如何办理相关证件?中国政府网带你详细了解。点击文末链接可进入“残疾人服务便利店”。
“就业 创业”
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详细阅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平等 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招收残疾学生的学校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并按照国家资助政策优先给予补助。
详细阅读>>《残疾人教育条例》
“医疗 康复”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将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费用予以支付。
通过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详细阅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兜底 生活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
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补贴范围。
详细阅读>>《“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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