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新华网 2017-11-23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据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12月1日将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活动;政府相关部门要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情况,自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自查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在宣传周期间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终身实行行业禁入人员名单,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记者 叶昊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