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央广网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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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1月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明确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情形及处理规定。
对于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视情形分别给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视其情节轻重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对招聘单位违纪违规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于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停止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招聘工作,或调离招聘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