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布试运行首批 “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

宁夏日报 2017-10-31

宁夏日报讯 10月10日,经宁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布并试运行自治区本级第一批“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首批事项共159项,涉及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住建厅等28个部门,占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的近两成。办事群众和企业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可通过快递、代办、全程网办等方式,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成功。

宁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加快构建“不见面、马上办”的审批模式,按照《全区推行“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进“三级四同”管理,在区、市、县(区)三级层面,将政务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4个要素实行全区统一,在开展了近一个月的网上测试基础上,形成了自治区本级第一批“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报到证)的签发和改派、毕业生档案转寄、民办高校年检、律师执业证核发、劳动合同备案等。

下一步,宁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协同自治区有关单位,进一步梳理可以“不见面”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在今年年底前,6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到2018年6月底前,8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记者 李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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