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就《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答记者问
教育部网站 2017-10-31
日前,中小学教师期盼已久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与大家见面。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就《指导纲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介绍《指导纲要》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答:《指导纲要》的发布意义重大,很有必要。
一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迫切需要。党的教育方针明确要求,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我国中小学生文化基础知识比较扎实,而创新实践能力相对薄弱,必须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补上实践育人短板。
二是全面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中考、高考改革的重要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离不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这一重要载体,必须搭建好综合实践活动平台,提升并展示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是全面提高课程实施水平的迫切需要。本世纪初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十多年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是对该课程性质、形态等缺乏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实施过程中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迫切需要加强规范和指导。
记者:据了解,综合实践活动是本世纪初课程方案设置的一门新课程,《指导纲要》的研制挑战较多。请介绍一下研制过程。
答:为确保《指导纲要》的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研制过程中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广泛调研。包括对有关地区和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典型经验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系统总结,为《指导纲要》研制提供了现实依据;对相关政策文献进行了分析,特别是对2000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单独或联合印发的、要求在中小学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100多个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作为提炼综合实践活动主题内容的直接参考;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9个国家或地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相关课程设置与实施情况、最新发展动向等进行了研究,为《指导纲要》制订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是专题研讨。先后召开10余次研讨会,围绕课程性质和基本理念、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活动形态与要素、学校课程规划与教师指导,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与学科课程、专题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的关系等关键性问题,进行了反复研讨,使《指导纲要》能在理论上站得住,实践上行得通。
三是征求意见。召开由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代表和有关高校、专业研究机构课程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通过网络征求各地中小学骨干教师、教研员及大学基础教育课程中心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还书面征求了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提请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议。在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对《指导纲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记者: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它与语文、数学等学科课程是什么关系?《指导纲要》对此有些什么规定?
答:《指导纲要》突出强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下几个基本属性:
第一,它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都要参加。
第二,它是跨学科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习,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它可能涉及到多门学科知识,但不是某门学科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不同于某一门学科中的实践、实验环节。
第三,它是动态开放性课程,强调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活动主题,鼓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课程实施不以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在这一点上,与学科课程也有显著差别。
《指导纲要》强调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引导学生运用各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科知识在综合实践中得到延伸、综合、提升。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进行深入分析。要防止用学科实践环节取代综合实践活动。
记者:学校除上课外,也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生课外活动有什么不同?《指导纲要》对此有什么规定?
答: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门课程,不同于一般的学生课外活动。《指导纲要》对课程目标做出明确规定,强调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必须围绕课程目标进行,注重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体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活动育人效果。
考虑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跨学段性质,为便于操作,在提出总目标的基础上,具体分为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个方面,突出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价值体认与践行,并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目标。
此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仅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还要求对活动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活动方式进行认真设计,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等,具备作为一门课程的基本要素。
记者:学校如何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过程来强化育人效果、实现育人目标呢?
答:增强活动育人效果,对活动过程的设计、组织、跟踪指导是关键。为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过程的具体指导,《指导纲要》,提炼出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主要方式,将课程方案指定的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等)从活动方式角度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党团活动要求,对各类活动方式的内涵和要素作了梳理和必要规范,为各类主题活动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框架。如社会服务主题内容可以各不相同(公益劳动、环保志愿者等等),但都必须让学生经历发现服务对象及其需要、制订服务活动计划、开展服务行动、反思服务经历、分享活动经验等关键环节,才能收到应有的育人效果。
在活动过程中,教师不能用“上课”的方式去“教”学生,而要成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促进者。《指导纲要》还对活动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教师如何加强指导给出了具体建议。
记者:十多年来,研究性学习一直是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指导纲要》是怎么考虑的?
答:研究性学习是新一轮课改所倡导的一种重要学习方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科课程,都要引导学生采取研究性学习方式进行,强化主动探究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指导纲要》中所强调的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等,都是研究性学习的具体形式,其他几种活动方式,也都体现了研究性学习的基本精神。如设计制作不是机械的动手操作,而要有创见,提高创意实现能力。
记者:《指导纲要》附件分类型、分学段推荐了152个活动主题,并对活动目标、内容、方式等做了简要说明。请谈谈这方面的主要考虑。
答:向学校推荐活动主题,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落实中央有关部门专题教育要求。当前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环境教育、知识产权保护等,都有充分的体现。二是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更好地落地。调查中发现,不少学校感到活动类课程设计难度较大,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为此,提供基本活动示例,加强对实施过程的具体指导,让不会做的学着做,让会做的做得更好,使该课程可操作、能落地。
记者:《指导纲要》真正落地,离不开基层学校和老师。对此,教育部有什么要求?
答: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意义重大,各地和学校要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予以加强。
一是多措并举确保开设到位。各地和学校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实施所需要的教师、场地设施、网络资源、经费投入等,进行合理规划和统筹安排,为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必要条件。要建立健全指导教师考核激励、课程实施过程督查、师生安全保障等机制,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顺利实施。
二是不断提高研修水平。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指导纲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可利用资源,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深入研究具体活动内容和方式等,防止用上课方式“教”学生活动,不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教师培训部门和教研机构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兼职教师开展全员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研讨活动,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指导纲要》精神,明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管理和指导的机构及专业人员,推动建立校际间及学校与社会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和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实施以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情况为重要内容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各学校要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强化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