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两区”先行先试“放管服”集成改革

辽宁日报 2017-10-17

10月16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省将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沈抚新区(以下简称“两区”)先行先试推进“放管服”集成改革,省、市政府能够下放“两区”管理机构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今后,将有可能1个工作日在“两区”内注册一家冠名“辽宁”的企业,50个工作日内就可完成施工许可。

辽宁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沈抚新区先行先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建立一个制度、推进五项改革、打造‘一张网’”为核心,推动“两区”成为“放管服”改革先行区、营商环境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

《意见》要求,省、市政府要充分赋予“两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暂不具备承接条件的权限开辟绿色通道。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由“两区”管理机构支付并纳入财政预算。

建立“两区”行政权力和责任、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中介、随机抽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事项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没有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减少或取消投资准入限制。

《意见》明确,要在“两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投资审批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对集中处罚权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将申请冠以“辽宁”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管理权限下放“两区”管理机构,通过推行“多证合一”制度改革、探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试点以及在线刻制公章和在线申领发票等,力争1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企业注册。

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以工程建设领域企业投资项目为重点,通过实施“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投资审批流程再造,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50个工作日内企业可以完成施工许可。

根据《意见》,经省政府批准,“两区”管理机构可将市场准入、建设投资和权证办理等行政许可集中至一个机构行使,实行“一枚印章集中审批”;可将辖区内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实行“一支队伍综合执法”。

此外,“两区”在赋予的权限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场主体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与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税费办理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实现咨询、受理、审查、投诉、评价等网上一体办理。(记者 赵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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