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规范光伏发电 再次强调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央广网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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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0月1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强调,光伏发电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此次《意见》中明确,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予以政策支持。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解释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陈国庆: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要求。底线是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了桩基用地之外,其他部分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否则按违法用地查处。(记者 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