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搬迁建设任务完成过半
新华社 2017-09-17
新华社成都9月16日电 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约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记者16日从在四川达州市举行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国“十三五”期间的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中的搬迁建设任务已完成过半。
近两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有关部委和22个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并作为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强力推进,“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协调联动的推进机制逐步形成,安置房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后续脱贫措施进一步落实,实现了良好开局。
截至8月底,全国累计开工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4万多个,项目开工率达95%,累计竣工项目4000多个,项目竣工率28%。其中,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青海、宁夏等13个省份的开工率达到100%。初步统计,各地已为纳入2017年搬迁计划的15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谋划或落实了帮扶措施,户均帮扶1人以上。
在四川渠县渠南乡大山村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白墙青瓦的川东民居整齐排列,家家户户门前的“微田园”里蔬菜青翠欲滴,规划搬迁的54户135人已陆续入住。贫困户许振发的屋里配备了床、沙发、茶几,电视网络、天然气等。许振发家的老屋,由于地势低洼、靠近渠江边,属于渠江洪水淹没区,遇到大雨经常被淹。“现在吃穿不愁,还能在附近的柠檬基地打工,家家户户都鼓着一股新的干劲。”许振发在新居里高兴地说。
渠县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方式,带动搬迁户户均种植柠檬树20株以上,挂果后每年纯收益可达3000元-4000元,还在村里建立了村级电商服务点,创建了“大山鸡蛋”等品牌,帮助搬迁户增加收入。
据四川省发改委介绍,四川省编制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近两年来,全省已有58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完成了规划任务的50%。
四川省还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开展。精准锁定搬迁对象,搬迁精准率100%。督促各地对4051个集中安置点和所有分散安置点全面排查,有效规避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涝灾害等风险,加强各类农房建设质量监管。编制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发展特色农林业、劳务经济和社会保障兜底等脱贫路径,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多种方式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陕西省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与后续脱贫,在全面总结“十二五”陕南移民搬迁所形成的“主动顺应规律、紧扣精准前提、坚持集中为主、注重统筹推进”基本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确立了“顺应规律、系统思维、四化同步、统筹推进、一举多赢”的工作思路,做出了以易地扶贫搬迁为主,同步推进避灾、生态等类型搬迁的决策部署。实行了“省负总责、部门配合、市级统筹、县抓实施”的上下联动推进机制,明确了28个相关系统的责任分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分工协作格局。
河南省强化问题导向,逐一对标整改。针对国家专项稽察和考核抽查指出的问题,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制定印发《河南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整改方案》,按照“六个一”和“三个零差错”“三个明显提高”要求,全力推进国家专项稽察的4个县开展7个方面问题重点整改,所有县围绕“精准识别、规划安置、政策底线、规范建设、资金使用、拆旧复垦、后续帮扶、精准退出”8个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整改。目前,重点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各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正,在国家专项稽察整改复查中获得较好评价,形成了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的良好局面。
湖北省创新性地采取“交钥匙工程”“五到县”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2016年,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群众26.68万人,十堰、竹溪、蕲春等地探索出不少有益经验。截至今年6月30日,2017年度搬迁建房全部开工,已搬迁入住2.7万户6.73万人,累计搬迁12.1万户33.41万人。
甘肃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1+4+2”工作方案,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市县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4342”责任体系,从项目规划、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脱贫退出全程负责到底,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据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投入超1000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搬迁约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让困难群众“挪穷窝、兴产业、斩穷根”,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记者 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