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新华社 2017-09-06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 让每个孩子都接受义务教育,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对防控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提出要求,为早日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教育理想进一步夯实基础。
目前,还有哪些因素阻碍着孩子们走进校园接受义务教育?这份文件突破性何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5日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
离“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还有差距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国民素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的奠基性工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我国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巩固率持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已经超过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2011年,中国向全世界宣告全面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解决了孩子们“有学上”的问题。2015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如期实现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中期目标。2016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4%。
“我们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同时要看到,我们离‘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而且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说,有的孩子存在着厌学的情况,有的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辍学,还有的是因为家离学校比较远等多种原因导致中途辍学。
吕玉刚指出,我国少数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岛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失学辍学现象,实现国家确定的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面临严峻挑战。
“少数地区,特别是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压力比较大、困难比较多。比如说媒体曾经多次反映过贵州的毕节、云南的怒江、四川的凉山、湖北的恩施、甘肃的甘南等地区。”吕玉刚说,对这些重点地区,教育部门将进一步进行梳理,结合学籍信息系统和公安部的人口信息系统比对结果,结合教育统计反映的实际情况,要求各省确定一批重点监测的地区,作为下一步推进控辍保学攻坚克难的重点工作任务。
政府、学校、家长携手织密织牢控辍保学之网
在吕玉刚眼中,“明确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方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是这份文件具有突破性的政策机制举措之一。
据他介绍,县级人民政府要承担的任务有:县域统筹,综合施策,完善细化通知中提出的提高质量控辍、落实扶贫控辍、强化保障控辍等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国家、省级规定的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不断减少学生辍学现象;建立机制,包括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和目标责任制等。
学校和教师要承担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提高教育质量控辍,依法落实教育资助等有利于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等任务。
对于家长,通知特别强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吕玉刚认为,通知还体现了“以人为本”。“对学习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远上学难的学生、残疾学生、就业意愿较强的学生、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通知要求分别根据他们的需求提出相应的帮扶措施要求。”他说。
建立机制确保孩子“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续梅认为,通知提出了一系列很实的举措,明确各方责任,努力让孩子们既要“进得来”,还要“留得住”,同时还要“学得好”。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吕玉刚说,将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不得评估认定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同时,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
“利用新学期开学契机,我们将部署集中开展督查检查,做好劝返复学工作,推动各地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机制建起来。在各省普遍建立控辍保学督查区,选取易发生辍学的地市或县市进行专项治理。”吕玉刚说。(记者 施雨岑 胡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