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出措施促进外资增长 税收政策不区分内外资企业

央广网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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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日前正式印发。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此次文件中规定的三项税收政策不区分内外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但这三条政策是精准的、有针对性的。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说,《通知》所提出的三项税收政策针对性很强,首先是明确了对于预提所得税的优惠措施。

王建凡: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要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按照《通知》规定,下一步如果分配的利润留在中国境内继续投资,符合一定条件的,可暂免征收预提所得税。

此外,《通知》明确,要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实行15%税率的优惠政策,由现在31个示范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

王建凡:一是原来对符合条件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现在是实行增值税零税率;二是所得税适用15%税率,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相比,门槛更低一些,是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

以往对于中国企业到境外投资所得要与境内所得汇总计算纳税,王建凡表示,在这方面财政部还准备制定更为细化的支持政策。

王建凡:要鼓励我国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更多地把境外所得分回国内。(记者 张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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