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大对贫困户和带贫企业金融信贷

新华社 2017-08-26

新华社郑州8月25日电 河南近日出台《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暂行)》,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投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企业,着力提高贫困户贷款获贷率,围绕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

在具体操作流程上,贫困户可直接贷款。贫困户自愿申报,由县、乡、村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审核公示,参与银行按程序批量审批,相关担保公司同步跟进,县、乡、村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配合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贷后管理。

带贫企业贷款时,首先自愿申报,由县、乡、村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审核公示,银行业金融机构、省辖市或贫困县政府性担保机构、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授信,县级扶贫办负责签订“政府、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带贫企业、贫困户”四方带贫协议,参与机构联合实施贷后管理。

方案规定,对符合贷款条件贫困户的贷款利率参照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对带贫企业的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上浮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确定。

脱贫攻坚期内,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县级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县级财政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的额度,按照年利率2%进行贴息。

贫困户的贷款和带贫企业的贷款均可享受担保费补助。对贫困户的贷款,省、市、县级财政按照每年1.5%的担保费率,分别对同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给予补助;对带贫企业的贷款,省、市、县级财政按照每年0.5%的担保费率,分别对同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给予补助。(记者 王林园)

相关新闻

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