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理12项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华社 2017-08-17

新华社沈阳8月16日电 辽宁省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从原来的32项调减至目前的20项,减少的12项预计可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2.2亿元。辽宁已成为全国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较少的省份之一。

清理和规范收费是推进供给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15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辽宁省财政厅副厅长李德海说:“目前,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63项,其中:中央设立43项,省设立20项。今年以来,辽宁没有新设立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减少的12项收费,包括取消2项省委机要局的密钥服务费,人防部门的人防工程四项费用;停征镁资源保护费1项;调整有线电视初装费、有线电视月租费、工事使用费、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海蜇资源损失赔偿费等9项收费。

目前辽宁只保留养犬管理费、收费票据工本费、城市中小学住宿费、中小学外国学生学费和考试考务费(含16项考试考务费)等5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赵乐吟表示,辽宁将对保留的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梳理,从严核定成本,合理调整收费标准,降低偏高收费标准。(丁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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