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举措推进品牌农业建设

农民日报 2017-08-12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通知》从加快优质专用品种选育推广、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产品质量全程管理、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着力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农业品牌、大力支持品牌宣传营销、强化组织保障七个方面推进品牌农业建设。

在加快优质专用品种选育推广方面,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在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方面,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定、修订,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在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方面,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持续扩大认证数量和生产规模;在着力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农业品牌方面,打造一批区域特征明显、资源禀赋独特、产业优势突出、具有文化内涵、省内影响力强、全国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每年组织评选认定10个“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到2020年“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30个以上。另外,积极培育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水产、竹木、花卉等优势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百香果、富硒农产品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每年组织评选认定20个以上“福建名牌农产品”,到2020年“福建名牌农产品”达到100个以上。(郑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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