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省级集中管理

云南日报 2017-07-10

云南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7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这一改革成果标志着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实行行政许可目录省级集中管理。

《目录》共涵盖41个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各级行政许可事项651项,其中,省级有审批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66项,较之前的507项减少了41项。《目录》对许可事项名称进行了统一规范,对各项要素尤其是对审批层级、设立依据、审批涉及领域及审批权限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为了彻底堵住乱审批的门路,《目录》将由省政府审改办统一管理,统一赋码,所有事项的调整必须经省政府审改办按程序办理后执行,凡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事前审批。

此前,云南省行政许可目录由各级政府分别梳理和公布,造成各地各级公布的目录名称不统一,数量不一致,权限不明确等问题,“一些行政许可事项游离于目录管理之外,制约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也给一些地方和部门违法违规擅设行政许可留下漏洞。”省委编办审改处处长李志康说。李志康介绍,编制和发布《目录》就是为了统一全省行政审批事项,从源头堵住法外审批的漏洞,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编制《目录》的同时,省政府审改办还组织开展了全省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的清理规范工作,停止使用“管理服务事项”或“内部服务事项”等不规范概念,平均清理规范州市级行政职权112项,县市区级行政职权87项。

据悉,省政府审改办还将以《目录》为基础,进一步加大精简、取消、合并力度,精简省级行政审批职权;开展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精简相关证明材料,为群众办事增便利;加大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清理规范,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用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研究出台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更有效措施。(记者 李继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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