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说的“养命钱”事关你我!国办发文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中国政府网 2017-07-05
“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和社保基金一样,都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活命钱’,必须确保这些资金安全可靠运营。各保险机构务必守住这一底线。”李克强总理在6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半月后,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方面重大作用。商业养老保险将有哪些产品服务创新?它会给咱老百姓养老带来哪些实在利好?马上跟着中国政府网(ID:zhengfu)、国务院客户端一起看——
什么是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产品和服务要如何创新?
如何给养老服务“添砖加瓦”?
如何推进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
管理服务水平如何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
细化完善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投资领域业务规则。
完善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国家战略的引导政策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
提升服务质量
构建以保险消费者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评价体系。
建设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营管理体系。
突出销售、承保、赔付等关键服务环节,提升保险消费者消费体验。
发展专业机构
加大商业养老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发起设立商业养老保险机构。
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投资运营渠道。
允许境外专业机构投资商业养老保险机构。
强化监督管理
规范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秩序,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披露机制
督促商业保险机构加强投资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政策支持还有加码!
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部署,积极研究解决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加强投资和财税等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资支持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对商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