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开展执法大督察实地抽查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 2017-07-02
6月26日,税务总局派出10个督察组,分赴山西、吉林、安徽、厦门、甘肃等5省市国税局、地税局,开展历时十天的税收执法大督察重点抽查工作,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障各项减税政策落实,推进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地见效。
据了解,2017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统筹部署在全国开展“办税大服务”“政策大辅导”“执法大督察”“税收大宣传”活动,税收执法大督察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于3月1日正式启动。4月30日前完成了各地自查、各省抽查工作,切实纠正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促进了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落实,收到了明显成效。各地累计发放调查问卷3.97万份,走访企业1.72万户,制定完善工作制度1095项。税务总局此次开展的现场重点抽查分准备、实施、报告及整改4个阶段,目前已完成了拟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组建工作组、提取征管数据等工作,已开始现场抽查工作,重点抽查税务机关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等7个方面内容。
“大督察充分应用‘互联网+税务’成果,发挥了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的支撑作用,提高督察精准度和工作效率。”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司长郭晓林介绍说,已提前组织人员从金税三期工程提取、筛选10个被抽查单位征管数据信息,使各督察组有的放矢,提高督察效率和精准度。
此次督察工作除了调阅资料、现场核实外,还将向纳税人、基层税务干部分别开展问卷调查,组织征纳座谈会,走访第三方单位,以及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多维度发现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挖掘正面和负面的典型案例,全面客观评价税收工作实效。
为了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实地督察,督察组及时下发督察通知、张贴督察公告、网上公布督察信息,广泛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严格工作纪律,签订督察现场工作承诺书,并请被督察单位评价督察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政情况。
“在全国税务系统部署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是税务总局党组切实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紧密结合税务系统税收执法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进一步夯实依法征税原则,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表示,既要严格执法督察又要广泛听取意见,既要敢于发现问题又要善于挖掘亮点,确保税收执法权始终畅行在法治的要求和轨道之内,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