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开放度 自贸区负面清单“再瘦身”
央视网 2017-06-17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6月16日正式印发,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将于2017年7月10日起,同步实施、统一使用新版负面清单。
2017版负面清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为15个门类,40个条目,95项特别管理措施,首次将条目缩减到了100条以内。进一步开放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文化等领域。
比如,在制造业,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的条款删除;在交通运输业,将公路旅客运输属于限制类的条款删除;在金融业,将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提出申请前应在中国境内开业一年以上等条款删除等。新版负面清单开放度大大提升,压力测试力度大于2015版负面清单。
从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出台了第一张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开始,负面清单的长度越缩越短,从190条减到139条,再减到122条,再到现在的95条,单子短了,但透明度却不断提高。在新版负面清单中,对限制性条款的表述更准确,描述更详细。
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大幅提高了自贸试验区投资便利化的水平,目前,自贸试验区内98%以上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备案方式设立,手续办理时间从原来的29天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下一步,自贸试验区还将继续在外商投资领域先行先试,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国扩大开放积累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