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教育部 2017-06-15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此次督导重点是各地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开展、供餐管理、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宣传教育以及相关省区国贫县全覆盖工作进展情况等7个方面24项内容,旨在全面了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督促相关省(区)扎实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各项工作,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稳妥、有序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及时梳理总结本地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积极进行整改。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5个专项督导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等10个省(区)进行实地督导,督促上述省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到2017年秋季开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督导工作结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专项督导报告。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督导意见书,督促相关省份限时整改。

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1590个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校13.4万所,受益学生总数达到3600万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农村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凉饭现象基本消除,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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