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4次大督查 国务院关注什么

人民日报 2017-06-08

近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2014年本届政府开展第一次大督查至今,“大督查”已成为深入人心的“中国关键词”之一。这4次大督查都有哪些特点?关注哪些重点话题?

督查力度 逐年增强

“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是每次督查的目标。梳理本届政府4次大督查不难发现,目标明确是显著特点,每次督查都会明确几个“督查重点”。如第四次大督查,督查重点内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5个方面工作。

督查时间逐年增长。2014年国务院第一次大督查的时间是从6月25日至7月5日,为期10天。第二期大督查始于2015年5月下旬,结束于6月中旬,时间跨度约半个月。第三次大督查从2016年9月18日至30日,时间也近半个月。第四次大督查,从今年5月底到7月初,各地区和各部门对照督查重点内容的自查工作就要开始。7月中旬,国务院将派出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

督查范围不断扩展,督查组阵容不断扩大,督查力度逐年增强。第一次大督查时,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中央27个部门单位和16个省区市开展全面督查。第二次督查时,派出督查组向35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第三次督查时,派出20个督查组赴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督查范围全面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有的放矢 拳拳到“肉”

每次大督查重点均有不同,这些重点往往是国家当年迫切关注的问题。

以今年的第四次大督查为例,工作重点放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这五大领域。其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从第三次督查延续至今的工作重点。

值得一提的是,“防范重点领域风险”是今年督查的新重点,涉及金融领域,旨在严格规范金融行业秩序、保证国家金融安全。

前3次大督查的内容侧重也有所不同。国务院第一次大督查明确要求“发现问题”,聚焦“简政放权”。第二次大督查中,“落实稳增长”是重点关注内容。第三次大督查明确指出“个别干部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视是4次大督查的共同点。第一次督查的内容涵盖了稳增长、惠民生等政策的内容;第二次督查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铁路投资要保持在8000亿元以上、新投产里程8000公里以上”等涉及经济发展和惠民的任务进行督查;第三次督查的主要任务则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第四次督查继续强调政府工作要保障和改善民生。

铁面无私 赏罚分明

在2015年5月部署第二次国务院大督查的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督查组既要找创造经验的好典型,正面引导,也要狠抓不作为的坏典型,惩前毖后。

铁面无私、奖惩并举是历次大督查的鲜明特点。

失职懒政者难逃惩戒。以第一次督查的处理结果为例,经监察部审核,辽宁、吉林、安徽等7省的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其中涉及地厅级5人、县处级20人。

认真履职者获得认可。在第二次督查之后,国务院对天津市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等20项地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这些正能量做法向全国的干部释放了鼓舞斗志的积极信号。(记者 杨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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