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全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新华社 2017-05-29

新华社广州5月28日电 广东将从全省调集约2000名环境执法人员,进驻9市,开展为期9个月、18轮次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这是记者28日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的。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督查是广东省省级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的环保专项督查行动,是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任务的具体举措。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专项督查为期9个月,从2017年6月到2018年2月。此次专项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选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9市作为重点督查城市。

督查人员组成由省环境保护厅统一组织部署,省级执法人员与地市环保部门派遣的执法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每个督查组6人,2周轮换一次,进行不间断督查,每个城市全年共安排18轮次。督查将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陪同。

广东省环保厅表示,督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将通报地市政府,各地市应建立问题清单,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督办问题逐一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必要时将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从而切实发挥督查震慑效果。(记者 马晓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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