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要求加强押品风险管理

人民日报 2017-05-09

人民日报北京5月8日电 为指导商业银行规范押品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银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明确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商业银行发放抵质押贷款时,应以全面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为前提,避免过度依赖抵质押品而忽视第一还款来源。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当前,部分商业银行押品存在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流程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到位等现象,其风险缓释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加强押品集中度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因单一押品或单一种类押品占比过高产生的风险,应根据押品重要程度和风险状况,定期对押品开展压力测试,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根据测试结果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指引》要求,押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押品担保的债权形成不良时,商业银行应按规定频率对押品进行价值重估。抵质押合同明确约定警戒线或平仓线的押品,商业银行应加强押品价格监控,触及警戒线时要及时采取防控措施,触及强制平仓条件时应按合同约定平仓。

据介绍,押品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担保商业银行相关债权实现,抵押或质押给商业银行,用于缓释信用风险的财产或权利,分为金融质押品、房地产、应收账款和其他押品等类别。(记者 欧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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