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
环境保护部网站 2017-05-07
5月4日,环保部23个督查组共检查158家企业(单位),发现11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70.9%。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31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3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4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2个,超标排放的1个。
4月28日至5月4日,是环境保护部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4周,也是第2轮次的第1周。据统计,第2轮次的23个督查组在第1周共检查1909家企业(单位),发现1210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3.4%。其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520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02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13个,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4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29个,超标排放的12个,燃煤小锅炉未取缔的5个。
截至5月4日,第三轮的每组4名督查人员已经到位,将和第二轮留下的4名督查人员开展为期一周的交接和督查工作,“压茬式”推进,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保持督查工作的连贯性。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继续围绕“散乱污”企业集群、“高架源”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情况,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做到热情不减、力度不降、干劲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