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丨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到底啥关系?这四个问题给你讲透了!
2017-05-06
5月1日起,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将下岗,不动产权证书正式登场!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根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
不动产证上
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房产证上
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无需更换!
目前,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停止颁发,买房子拿到的是不动产权证书,但是已经颁发的房产证并不作废,仍然有效。
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进行,以新证逐渐代替旧证的形式完成,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网传文章中的有些说法并不准确
之前有文章称,“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其实不重要,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房屋权属只有依法实行登记,产权人才能获得产权。”不少网友看完后表示很惊讶,一部分人对自己房子的产权归属表示担忧。
房产所有权确实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但网传文章中的有些说法并不准确。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登记机构依法登记后才产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如房产证)记载的信息,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之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也就是说,若房产证上的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应该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为准。不过,在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信息是一致的。大家不用过于担心,应理性对待政策的变化。
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是对已经确定的产权归属再次审核确定
网传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一些缺乏安全感的女性不用考虑在男方房产证上加名字了,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时加上。”
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是对已经确定的产权归属再次审核确定,只是优化了办证程序,理论上若首次进行不动产登记,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是谁,不动产登记时就登记谁;若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增加名字,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若房产处于按揭、抵押状态,则无法增加名字。
不动产登记在房屋产权归属上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只是不动产权属证书形式有所改变,在现行法律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房产登记并不影响产权人的利益,也不会伴随发生谁吃亏、谁受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