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通知 人均医保补助提升至450元
经济日报 2017-04-2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就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布通知。通知称,2017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升30元,达到平均每人每年450元。
通知指出,在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方面,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同时,在个人缴费方面,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
通知要求,要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能力,提升居民公平可及、合理有序利用医疗服务的水平。在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规定落实困难人群个人缴费补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加大大病保险向困难人员政策倾斜力度,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实施精准支付政策,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力争2017年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记者 韩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