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多项减税降费政策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新华社 2017-04-26
新华社天津4月25日电 在已经实施多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天津市再次出台多项降低税费、降低资金和物流成本的优惠政策,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天津市政府本月印发《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2017年第一批政策措施》,其中在降低税费方面,除降低土地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取消燃气增容费、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天津还将严格执行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
严格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做好征管衔接,完善配套政策,实现平稳过渡。
天津还将落实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落实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取消和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等。
为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天津明确提出实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调整为1%。其中,单位费率及职工个人费率均为0.5%。
为了降低物流成本,天津则提出,对新入驻、租用海关特殊监管区或经所在地政府认定的物流园区、快递园区、工业园区、电商园区等的快递企业营业、处理及仓储用房,由所在地政府按照以不超过3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快递企业月租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连续补贴3年的政策执行。
就企业关心的降低能源资源成本、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天津也作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记者 周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