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财政拟统筹安排14亿余元专项扶贫资金
海南日报 2017-04-22
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海南根据2017年脱贫任务,海南省财政拟统筹安排14.04亿元专项扶贫资金,并将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为完成海南省今年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在专项扶贫资金方面,海南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04亿元,比上年实际安排数增长5.7%;省级财政预算安排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8.9%。在深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面,海南省财政将发挥海南“试验田”优势,在去年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试点的基础上,支持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市县统筹整合使用37项财政涉农资金,并将其列入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为加快扶贫支出进度,海南省继续实行扶贫资金定期督导和通报制度,督促指导市县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方向正确、程序合规的前提下,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出,确保完成11月底不低于85%、全年不低于95%的支出进度目标。
同时,海南省还将发挥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大与国开行、农发行的合作力度,承接中长期低息贷款,支持生态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建设;立足贫困人口集中区域,以整村推进为抓手,研究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建立“产业园区+龙头企业+贫困户”的精准扶贫模式。(记者 周晓梦 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