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 | 失业保险领多少?如何领?还有哪些待遇?这篇文章说全了!
工人日报微信 2017-03-31
作为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失业保险待遇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
关键时候,失业保险可救急。那么,失业保险领多少?如何领?还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你都清楚吗?一起来看看。
失业了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从目前的法律法规规定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3个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可以领到多少失业保险金呢?
能领多久?
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缴费年限核定具体领取金额以及期限。
从全国看,《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水平1051.4元。
关于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领失业保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各地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制定了详细的申领流程,有的地方还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了申领手续,以便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及时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了除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外,
还有什么待遇?
医疗有没有保障?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5种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2、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他的遗属可以根据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