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已对“3·15”晚会曝光的保健食品进行调查
经济日报 2017-03-21
几天前,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个别企业在销售食品过程中,涉嫌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虚假、夸大宣传,声称所售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欺骗消费者,尤其是欺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所谓的“健康产品”。这些产品在非法宣传中都被冠以“保健”的功效,因此关于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乱象的问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
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回应,食药监总局已责成安徽、江西、山东、湖北等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组织查处涉事企业和产品,并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展开调查,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罚。
“对保健食品安全的监管一直是食品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三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3年食药监总局成立之初,即组织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的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检查保健食品企业49.01万家次,立案10698起,罚没金额7958.7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797家,吊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47家,移送公安部门违法案件468件,移送工商部门非法宣传案件3907件。
2016年,针对抽检和舆情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食药监总局又组织各地集中开展了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产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和保健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3类产品生产企业4900余家,立案1094件,其中移交公安部门101件,累计罚没款2261万元。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三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持续不断的专项治理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保健食品市场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在2015年至2016年抽检的13155批次保健食品样品中,合格率分别达到96.5%、98.1%。
如此高的合格率,为什么在消费者看来,保健食品欺诈乱象问题依然严重?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坦言,保健食品产业经营企业众多,大部分企业特别是规模型企业都能做到自律规范经营,但是部分中小企业,诚信意识淡薄,违法生产营销、虚假夸大宣传,误导公众消费,直接破坏了保健食品的整体信誉。“一些打‘擦边球’的恶性营销,不仅严重影响了行业形象,破坏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由于我国传统养生理论的‘食疗’‘食补’同宗同源,‘食’与‘药’的争议和混淆也使保健食品成为问题多发的领域。”刘学聪说。
“不管普通食品还是保健食品,只要宣传预防治疗疾病作用,那就是违法的。”国家食药监总局食药三司相关负责人也特别提醒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证,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购买时一定认准保健食品标识“小蓝帽”和批准文号。刘学聪也建议,老年消费者要警惕“专家义诊、权威证明、免费试用、宣称疗效”等非法宣传营销“陷阱”,科学、理性消费。同时,儿女也应给予老人多些陪护与理解,这也是避免老人受骗的重要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