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国务院已公布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人民日报 2017-02-20
2013年以来国务院已公布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7年2月19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决砍掉各种不合理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转变管理理念,加强合理监管,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削减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达70%以上,遏制了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势头,有效降低了社会就业创业门槛,减轻了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的负担,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职业资格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013年以来国务院分7批审议通过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434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4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80项,已先后以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国发〔2015〕41号、国发〔2016〕5号、国发〔2016〕35号、国发〔2016〕68号等文件公布。为让企业和群众更全面了解国务院2013年以来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现向社会集中公布如图。
注:
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公布429项,其余为涉及修法事项。
2.第56项—第78项、第107项—第133项中国民航局相关事项,民航行业已依照有关规章实施人员内部管理;第225项—第228项国家卫生计生委“尘肺诊断医师资格”、“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整合为“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第275项质检总局“计量检定员”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第277项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作为一个专业纳入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筹实施;第316项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第320项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实施;第317项农业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纳入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资格统一实施;第318项国家旅游局“临时导游”纳入导游资格统一实施;第321项中国气象局“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由省级以上气象学会组织实施;第337项文化部“图书资料业务人员”、第382项文化部“电影电视演员”纳入职称系列进行评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