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

央广网 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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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科技部负责人表示,要继续大幅提高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比例,对科技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给予税收优惠。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表示,国家完全下放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取消审批或备案,转化收益全额留归单位。大幅提高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比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从原来不低于转化净收入和股权比例的20%提高到50%,并对科技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给予税收优惠。

贺德方:从两个环节(获得股权奖励和转让股权)纳税,调整为在转让股权时一个环节纳税,并统一适用20%的税率,大幅降低了税率。

贺德方表示,在出国、兼职、“裸官”、选拔任用等方面对科研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政策。

贺德方:允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领导人员适度兼职,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任职岗位管理不受“裸官”管理制度的限制。对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监督约束等实行专门的制度规范,告别“参公管理”。(记者 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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