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部进一步部署春运期间水上客运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部网站 2017-01-31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水上客运安全管理。通知指出,当前,春运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根据近几天对水上运输情况的监控显示,水上客运安全呈现新的特点:一是国内水上客运呈现集中式、爆发式增长,渤海轮渡等重点区域旅客人流集中,集疏运和安全工作压力大。二是境内水上旅游人流大幅上升,旅游需求旺盛,西湖等水上景区游客数量密集。三是近日刚发生了马来西亚游船失联事件,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2017年交通运输部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创建“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协同意识,坚决打赢春运攻坚战,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走得舒心。
通知指出,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和“和谐、安全、有序”工作目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全力以赴保障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畅通。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要结合各自辖区的特点,围绕监管重点,层层落实责任。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贯彻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以“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为重点,针对辖区内江河、湖泊、水库及客渡船、旅游船、采砂船、自用船、渔船、体育竞技船、漂流艇筏等各类型船舶和水上游乐设施情况,克服水上安全监管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重的困难,加强对重点海域特别是水上景区、湖区游船的现场监管和值守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好游船开航关,坚决落实禁止开航措施。强化渡口渡船的现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强现场监管和水上巡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加强水路安全监管。切实做到“不适航的船舶不投用、不适任的船员不上岗、恶劣的天气不出航”。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不断改进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情满旅途”活动。要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积极引导旅客合理出行。春运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辖区重点等进行监测,研判分析春运期间旅客出行特点、出行规律,并通过门户网站、社会媒体及时发布分析报告,引导广大旅客合理选择出行方式、错时错峰出行。要切实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工作联动,依法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甩客宰客等违法失信行为,维护好春运期间运输市场秩序。加强对长三角、珠三角等易拥堵地区、重点区域跟踪,注重信息服务,遇客流大范围滞留等突发情况时,要按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统筹调度安排运力,快速疏散滞留旅客。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发布如停航、恶劣天气、交通管制等相关信息,引导旅客及时调整行程,并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旅客提升安全意识。
通知也进一步要求细化预案,加强值守,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细化应急预案。要高度重视冰冻雨雪、大风、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对水上安全生产的影响,要认真借鉴以往春运抗击冰雪和抗震救灾的经验,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要提前准备。要严格执行春运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遇天气变化,出现大雪、大雾、冰冻、船舶停航、运力不到位等,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凡发生安全事故或险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