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加强春节期间民生价格监管

新华社 2017-01-28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称,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春节期间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

国家发改委表示,要加强交通价格监管,严肃查处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继续开展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价格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强对商品零售企业的法规宣传、提醒告诫和重点检查,维护商品零售价格秩序。畅通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发改委称,下一步要继续关注停车收费等民生热点。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提高,大中城市停车容量趋近饱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停车收费举报量2016年虽有减少,但仍处高位。数据显示,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外,二线、三线城市也应重点关注。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后,要强化食盐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串通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食盐市场秩序。(记者 安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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