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年底前划定长江经济带沿江11省市生态保护红线
新华社 2017-01-10
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 环境保护部9日在京召开座谈会,总结2016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统筹谋划2017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目标任务,解决突出问题,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保护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贡献力量。
陈吉宁指出,过去一年,环境保护部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大保护战略,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指导沿江11省(市)将长江经济带内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开展长江流域水质监测,“十三五”时期将实现所有跨界(省界、市界)水体开展联合监测;开展沿江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推动126个地级以上城市完成全部31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6年,长江经济带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5.2%,比2015年提高2.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下降2.9个百分点。但同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紧迫而复杂,仍面临流域系统性保护不足,生态功能退化严重;污染物排放量大,饮用水安全保障任务艰巨;沿江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压力大;部分地区城镇开发建设严重挤占江河湖库生态空间,发展和保护矛盾凸显等问题和挑战,需要长期持续努力。
陈吉宁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即将出台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从严从实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要坚持预防为主、守住底线,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底前,沿江11个省(市)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全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二要坚定不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优化沿江产业布局,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三要深入推进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加大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配合住建部门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与考核,2017年底前,11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加快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系统化管理机制。四要强化流域生态保护,增加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统筹水域陆域,细化主体功能区生态保护要求;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依法严厉打击流域生态破坏行为。开展沿河环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努力提升流域环境承载能力。五要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农村环保体系。加快完成畜禽养殖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等任务;以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为重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带动农村污水垃圾综合治理。六要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各方责任。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管理,改革完善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系,把河长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环保督察,推动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