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央广网 201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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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2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最新通报,截至12月23日,已有23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5月联合发布首批国家药品谈判结果,其中有慢性乙肝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相比较,这三种药品降价幅度分别为67%、54%和55%。
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药品供应管理处副处长蔡丽萍: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比较,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与周边国家或地区趋同。谈判结果与医保相关政策接轨,患者个人用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也有利于同类药品价格降到合理区间。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诊疗需求,按照谈判价格,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直接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在网上直接采购。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司长郑宏多次强调,要做好落实谈判结果与医保政策的衔接。目前,已有23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郑宏:谈判的药品在谈判前,已经有十几个省市区已经将谈判药品先后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这次政策推开后,各地要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保障能力与其相应的医保做好衔接。(记者 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