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印发

央广网 2016-12-23

00:00

央广网北京12月2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办法》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评价重点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每年开展1次。考核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1次。考核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相关新闻

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