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省份签订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责任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6-12-23

近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游钧副部长对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人社部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

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 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 直接结算的省份名单

1.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9.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0.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1.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2.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4.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5.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6.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8.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9.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抓住关键时间节点 突出关键地区、关键任务

游钧副部长强调,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国务院、全国人大都将这项工作列为今年重点任务和督查内容。加快推进医保全国联网结算,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是我们落实中央决策的重大举措,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必然要求,是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具体体现。

游钧副部长指出,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和《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出台,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已由政策制定和系统开发阶段正式转入落实政策、系统的部省对接和经办试运行的新阶段,进入集中力量打攻坚战的关键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抓住今年底、明年两会、明年年底三个关键时间节点,突出京津冀、上海广州等就医集中的关键地区,突出人员备案、系统对接、预付金拨付、社保卡全国通用等关键任务,倒排时间,集中攻关,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充分考虑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复杂性和系统性,把握好异地就医管理与费用结算的关系,注重与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相结合,把握好就医地管理和参保地管理的关系,把握好全国医保联网工程与地方经办管理一体化问题,确保异地就医工作高效顺畅和平稳安全。

咬住目标不放松 抓住关键不脱节

游钧副部长强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涉及政策措施、管理体制、标准规范、运行机制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诸多内容,涉及人员流、业务流、基金流、信息流等能否顺畅,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直接影响整体功能实现。要切实增强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系统性和复杂性认识,咬住目标不放松、抓住关键不脱节,对重点问题特别是关系群众诉求的问题不迟钝,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不回避不慌乱,讲大局、讲政治、讲科学、讲奉献,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游钧副部长指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技术水平差异较大,医保政策规范、管理服务能力、信息技术水平各不相同,政策制定要兼容各地差异,经办流程要实现高效便捷,信息传输要在精确和效率上寻求平衡。各级人社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明确时间结点,抓督查、促落实,落实督查责任,强化督查考核,提高执行力,确保任务落地。要提升经办管理和服务能力,并注意标准化建设,逐步统一全国就医结算代码。要同步开展风险评估,注意总结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并及时报告。要多渠道、多角度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引导合理预期,获得理解和支持,各地要按即定工作任务,倒排时间,集中攻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明确政策,厘清责任 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社保中心唐霁松主任作了政策解读,要求坚持规范便捷、循序渐进、有序就医、统一管理的原则,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明确人员和支付范围、待遇政策、预付金政策、清算政策、信息传输要求、管理政策,厘清部级层面、省级层面、市级层面等各层级的责任,确保完成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标任务。

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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