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严惩电信诈骗
央视网 2016-12-21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 12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于今天开始实施。
《意见》分别规定了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惩处关联犯罪、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等内容。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全国统一数额标准和数额幅度底线标准。
《意见》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同时,《意见》针对电信诈骗衍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在定罪上也做出了规定。如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数罪并罚。